关于【登录查看】行政处罚当事人:【供应商】【登录查看】[91210802MA7BUJBEX0]当事人地址:【登录查看】-496号1916室(【登录查看】万达广场)违规行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决定:罚款159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生效日期:【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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