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FZCNC-J-H-230011二、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登录查看】地址:【登录查看】被投诉人:宁城县蒙古族中学地址:宁城县天义镇花园街50号四、基本情况认为被投诉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报告等资质要求,存在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五、处理依据及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宁城县蒙古族中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宁城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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