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保康县重点人群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登录查看】地址:洪山区书城路26号洪山科技创业中心B栋606-2室被投诉人:中共保康县委政法委员会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南关街122号三、基本情况投诉人【登录查看】因质疑答复不满,于【登录查看】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3月13日收到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组织政府采购专家论证后17日依法予以受理。受理投诉后,认真审阅投诉人提交的投诉相关资料,并依法调取、审查了本项目有关资料、证据,调查情况如下:关于投诉事项1,经调查,该项目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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