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购〔2021〕32号各设区市财政局,有关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为贯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相关要求,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苏财购〔2020〕83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于【登录查看】至【登录查看】,对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业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有关文件精神,我厅从近3年未进行过政府采购检查的代理机构中抽取4家政府采购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