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购〔2021〕31号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为加强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推动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单位2020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和内容2020年度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是规范操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及服务质量等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二、考核组织省财政厅组织考核小组对你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牵头,厅财政监督局参加,并邀请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