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各部委办厅局、各直属单位,各市、县(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按照《【登录查看】法》(苏财规〔2017〕3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和从业管理的通知》(苏财购〔2018〕14号)有关规定,决定在全省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一)对在省财政厅设立的江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采购代理机构,由被抽取的评审专家对其进行履职评价。(二)评审专家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