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2-06-27 00:00:00

其他信息

江苏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要求,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根据国家和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我省已于【登录查看】起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方...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