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本级处理处罚【登录查看】财政厅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宁财罚〔2022〕44号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代理机构二、行政相对人名称:【登录查看】三、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财罚〔2022〕44号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六、违法事实: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九、处罚内容:警告十、罚款金额(元):十一、处罚决定日期:【登录查看】十二、处罚机关:【登录查看】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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