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新密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资环〔2022〕53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2023年第四季度新密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告信息等进行全面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范围本次检查范围为2023年第四季度应完成合同备案并在“新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采购信息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二、检查内容本次检查依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