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问题的处理决定(长南财采购决 [2022]2号)

2022-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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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登录查看】: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683号)、【登录查看】《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64号)要求,对你公司代理的2021年南关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如下:一、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4个被检查项目的采购合同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公开采购合同。具体为“中国共产党【登录查看】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维护服务”、“【登录查看】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招标车库租赁单位项目”、“【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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