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安徽鑫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4-01-03 00:00:00

安徽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登录查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1、当事人:【登录查看】、地址:埇桥区城东街道循环经济园区汴河路城东加汽站对面东城汽修院内二、基本情况【登录查看】在参加“曹村镇2023年度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农机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雷同、ip地址雷同、文件上传MAC地址雷同,符合由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情形,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三、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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