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根据【登录查看】移送函(玉区巡办移函〔2023〕9号)的巡查结果,经我局查实,你公司成交的《玉州区司法局办公楼楼面修缮工程》(编号:YLZC2019-J2-20209-GZLF)的政府采购项目在竞标时无法提供竞标年度的纳税及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材料构成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机关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成交人不符合资格要求,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的规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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