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2022-11-10 00:00:00

吉林

抚财字〔2022〕181号 当事人:抚松县鑫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抚松县参乡路889号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683号)要求,县财政局对你公司代理的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如下:一、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未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4个被检查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告采购合同。具体为抚松镇主街路柏油路面维修工程项目、抚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址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维修)项目、抚松县桥梁加固工程项目、抚松粮库地面维修工程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采购人采购...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