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问题的处理决定(长财采购〔2021〕2143号)【登录查看】: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414号)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对你公司代理的2020年度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如下:一、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按规定返还投标保证金。存在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前返还的问题。2个被检查项目未按规定返还投标保证金。具体为“【登录查看】景观工程项目”和“2020年【登录查看】绿地管理中心绿化彩化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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