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双财〔2021〕1329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登录查看】: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414号)文件要求,【登录查看】月,对你公司代理的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如下:一、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被检查项目未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具体为“【登录查看】配电工程项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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