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长双财〔2021〕1329号)

2021-12-01 00:00:00

吉林

长双财〔2021〕1329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登录查看】: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414号)文件要求,【登录查看】月,对你公司代理的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如下:一、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被检查项目未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具体为“【登录查看】配电工程项目”。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