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1]414号)要求,我局于【登录查看】至10月,对你公司代理的2020年东丰县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如下:一、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5个被检查项目合同公告发布不及时。具体为“东丰县老旧小区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东丰县城市绿道绿廊专项规划及创建国家园林城服务采购项目”、“东丰县城区内污水干线清淤工程”、“东丰县杨木林镇兴胜村村组路硬化工程”、“东丰县那丹伯镇建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采...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