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登录查看】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2〕8号)要求及【登录查看】署和要求,我局依法对代理2021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17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监督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公告如下:一、【登录查看】:1、未及时退还非中标人保证金;2、未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3、录音录像资料缺失;4、采购方式的选择与需求不匹配;5、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根据87号令第78条第(八)项、政府采购法第9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条、财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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