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登录查看】作出《望谟县财政局关于“望谟县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扩大资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文件后,我局发现不予受理通知程序上存在瑕疵,本着有错必纠,自行纠错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望谟县财政局关于“望谟县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扩大资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文件依法予以撤销,撤销通知文件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投诉处理。 望谟县财政局【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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