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 你公司于【登录查看】提交的针对“望谟县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扩大资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HYQXN-【登录查看】1-2)的投诉书已收悉。经审查,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之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及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望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望谟县财政局 2023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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