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单位检查小组依法开展了202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期限发布合同公告情形。综上,提出如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和第67条相关规定,责成你公司对以上情形进行整改,并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单位。 联系电话:【登录查看】地 址:贵安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7楼 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 【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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