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11-23 00:00:00
当事人:【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卢光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9MAAK9H4E9H地 址:余庆县经济开发区电商园2楼A-2号一、违法事实和依据 根据对举报人举报查证,当事人曾在“余庆县人民医院保洁、保安、洗涤及园林绿化管护托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JDZB2021-28号)”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供不实投标资料属实。上列事实根据调查材料证实。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鉴于当事人能主动配合调查,消除和降低危害后果,因此,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