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的处理决定

2021-10-15 00:00:00

浙江

方财采处 [2021] 01号大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的处理决定 【登录查看】: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采[2021]3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对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对大方县2020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取检查单位,你单位被抽取为大方县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抽样检查单位,对照检查体系,通过检查代理项目相关资料,发现你公司在代理大方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等5个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未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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