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处理意见 【登录查看】及相关采购单位: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及省、市财政部门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对【登录查看】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存在的问题1.金沙县教育科技局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采购(1)未按照规定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采购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采购人委托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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