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财字〔2021〕25 号荔波县财政局 关于对 2021 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中 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

2021-09-22 00:00:00

浙江

荔波县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登录查看】: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及省、州财政部门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对【登录查看】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存在的问题—1—(一)荔波县公安局办案区设备采购项目、荔波县看守所、拘留所办公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1.未按照规定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采购部门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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