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td{border:1pxsolid#DDD;padding:5px10px;}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常山县慧新商贸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常山县慧新商贸有限公司 2、地址: 常山县紫港街道陈家瑞2-35号 二、基本情况根据【登录查看】常山县人民医院的《关于常山县人民医院打印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弃标的情况说明》、【登录查看】常山县慧新商贸有限公司的《弃标申请书》,本机关于【登录查看】对常山县慧新商贸有限公司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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