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情况报告
2022-06-14 00:00:00
th,td{border:1pxsolid#DDD;padding:5px10px;}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和省财政厅《【登录查看】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3号)的精神,我局对辖区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采取“双随机”进行监督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根据评价要求各代理机构进行自评和主动申请,截止目前,我区有两家代理机构主动申请评价。对“双随机”抽取的三家代理机构中的两家自我评价分均超过85分,符合评价的基本条件。根据要求我区“双随机”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