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20号)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度我县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监督考核工作。现将本次监督考核情况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随机抽取集中采购机构【登录查看】至12月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考核,监督考核范围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通过考核,采购中心在2022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能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采购业务,能够有效利用全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