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1-2022年度集采机构考核工作的报告(桃城建工)

2023-0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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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1-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报告 省财政厅:根据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采购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永春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登录查看】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监〔2022〕30号)的要求,组织开展永春县2021-2022年度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采用自我考评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抽取【登录查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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