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td{border:1pxsolid#DDD;padding:5px10px;}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纳雍县水务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纳雍县水务局 2、地址:纳雍县经开区产业园区3号楼7楼 二、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登录查看】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财采〔2023〕7号)要求,我局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到【登录查看】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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