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吉市财发〔2024〕51号)

2024-05-20 00:00:00

吉林

一、相关当事人情况当事人:【登录查看】松花湖国有林保护中心地址:【登录查看】二、基本情况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1257号)要求,本机关依法实施了“2023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你单位购置:朱雀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能景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2023〕-00090号-1)存在以下问题:1、采购文件中,限定或指定特定的零部件,存在对产品或者服务品牌的不合理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三、处理决定和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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