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通市财采监〔2024〕3号)
2024-05-21 00:00:00
【登录查看】:按照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1257号)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在2022-2023年度代理的5个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2个以及其他问题2个,现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一)限制供应商资格条件。“浑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文件限制供应商资格条件。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