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2024-05-31 00:00:00
th,td{border:1pxsolid#DDD;padding:5px10px;}一、项目编号:长财采监〔2024〕95号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1长兴县人民医院长兴县太湖中路66号四、基本情况 2021年,你单位房屋修缮零星工程,通过医院外网发布公告、院内自行谈判的方式确定五家施工单位承担,同一采购目录--房屋修缮预算金额达1978817元,先后分七笔结算工程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21〕1号规定,2021年县级工程类分散采购限额为60万元,你单位房屋修缮零星工程预算金额已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应依法实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