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吉财采购〔2024〕400号)
2024-05-31 00:00:00
【登录查看】: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的要求,我厅对你公司在2022-2023年度代理的5个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业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2个以及其他问题3个,现做出如下处理决定:一、“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一)未按规定收取保证金。“眼视光专业群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