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td{border:1pxsolid#DDD;padding:5px10px;}【登录查看】:根据《【登录查看】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财购〔2023〕47号)文件要求,在对你公司代理的我区的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对企业规模的不合理要求直接或变相限制或排斥中小企业的问题。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责令你公司限期整改,给予警告。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制作采购文件,在今后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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