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登录查看】作出的决定出发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登录查看】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滨江路南一段175号 二、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登录查看】“学校综合楼心理咨询室、德育室、校史室、一五四装饰装修工程机看台设施设备采购二标段”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 违法转包现象。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你公司处以罚款71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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