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

2022-06-16 00:00:00

西藏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登录查看】作出的决定出发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崇州市天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兴东街16号  二、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对“【登录查看】林绿化(二期)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  违法转包现象。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你公司处以罚款19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

最新独家项目

更多

最新意向公开项目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