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财政局行政处理结果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规定,本机关依法对苍溪县环卫一体化特许运营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N51【登录查看】05)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苍溪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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