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td{border:1pxsolid#DDD;padding:5px10px;}【登录查看】:根据《【登录查看】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同开财〔2023〕65号)文件要求,在对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采购文件设置与规模条件存在直接关联的第三方信用评价、认证等不合理的限制条件;采购文件将特定行业的业绩、奖励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示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71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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