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2021-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监察厅关于印发<【登录查看】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购〔2005〕28号)《【登录查看】法》(闽财购〔2016〕26号)和《【登录查看】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监〔2022〕30号)等要求,平和县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考核单位名称平和县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考核内容(1)2021-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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