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查看】澄海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根据《【登录查看】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汕市澄财〔2024〕38号),我局组织对你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你单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未能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财库〔2015〕13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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