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犍为县龙孔镇人民政府: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你单位2024年购买台式计算机项目存在政府采购合同未及时公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四川政府采购网合同公告查询显示截图为证。现责令你单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梳理问题发生的原因。坚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学习,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我局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财政局4楼413)。 犍为县财政局 【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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