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乐财采责改〔2024〕10号)
2024-07-25 00:00:00
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宣传部:本机关在办理乐至县2024年县域内大型户外广告牌画面更换采购(项目编号:N512【登录查看】40)投诉处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履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一、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供应商质疑,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之规定。二、整改要求现责令你单位予以整改,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严格执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