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以及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125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活动效率,保障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登录查看】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年度监督考核。本次考核范围为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围绕【登录查看】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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