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财政局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督查处理决定公告发布日期:【登录查看】【登录查看】|发布单位:远安县财政局|阅读次数:一、项目名称: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督查二、相关当事人当事人1:远安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当事人2:远安县水利局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当事人3: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三、基本情况为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远安县财政局组织专班于7月开展采购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单...
当前信息登录后可免费查看!
您还没有登录 ,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后免费查看全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