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JCG-2018-007二、项目名称:獐子岛镇垃圾转运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1獐子岛镇人民政府【登录查看】 四、基本情况獐子岛镇垃圾转运项目于2021年至2022年分别列支60万元、40万元,均以企业补助形式交由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集体企业)下属【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海达公司”)实施,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五、处理依据及结果1、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规定2、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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