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津滨财采罚决[2024]2号)一、当事人信息当事人:【登录查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登录查看】9J住所:【登录查看】二、违法情形当事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使用【登录查看】员工刘某某的《电工作业证(高、低压)》,并伪造刘某某的社保缴费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三、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柒万叁仟贰佰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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