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4-08-16 00:00:00
th,td{border:1pxsolid#DDD;padding:5px10px;}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地址:洪洞县涧桥南路与涧南东街交叉口东南40米 二、基本情况你单位“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路灯维修专用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10242023ACS00097)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法定适用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