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我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得荣县10乡镇农田网围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登录查看】0041)、“得荣县2023年中央财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整县推进项目”(项目编号:N5【登录查看】0089)、“得荣县农产品品牌质量提升项目”(项目编号:N5【登录查看】0029)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二是未按规定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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