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水利局:我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得荣县日中村太阳能提灌站工程”(项目编号:N5【登录查看】0001)和“得荣县2023年度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项目编号:N5【登录查看】0034)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二是未按规定备案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采购合同签订后未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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