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预算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管,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对《【登录查看】法(2023年修订)》等4个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邮箱:hljzfcg@126.com,联系电话:【登录查看】。修改意见格式如下:1.第*条“......”,建议修改为“......”,修改理由:......2.......联系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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